亳州新闻网讯 8月13日至14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玉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市级预算的报告、市政府关于亳州市本级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亳州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市政府关于亳州市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等,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审议并通过《亳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王玉玺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王玉玺指出,要坚持稳中求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坚定扩内需稳投资,全力保障改善民生,奋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坚持科学理财,严格预算编制,加强预决算管理,强化源头管控,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整改,健全管理制度,切实增强审计监督实效。
王玉玺强调,要坚持有法必依,保障《亳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效贯彻实施。《亳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继《亳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之后我市制定的又一部城市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的出台,将为深入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加强该《条例》宣传,抓好《条例》落实,并对《条例》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巩中、马昭华、张洁、胡明文,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伟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玉科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