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
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和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要求,按照“应接尽接,快接早接”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全市范围内开放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请尚未接种新冠疫苗、未完成全程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尚未开展加强针接种、已完成第一剂次加强针尚未开展第二剂次加强针接种的重点人群,自行到附近接种门诊进行接种。
温馨提示:个人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幼人群本着为自已健康负责的精神,尽早开展接种,按要求完成全程接种、加强接种。60岁以上老人完成全程接种满3个月的即可接种加强针;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人等重点人群完成第一剂次加强针接种满6个月的可接种第二剂次加强针。目前正在发热或核酸抗原检测异常的人员建议暂不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的48小时内,不要进行核酸检测。
附件:1.亳州市新冠疫苗接种门诊一览表
2.第二剂次加强针疫苗剂次选择
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5-08-03